

2026年盱眙縣城區市政零星維修項目擴大勞務詢比采購澄清公告
各潛在供應商:
現對《2026年盱眙縣城區市政零星維修項目擴大勞務詢比采購公告》相關內容作如下澄清:
1.刪除原公告“3.供應商資格要求”中第(4)業績要求,即取消“(4)業績要求:供應商自2022年12月1日以來,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00萬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業績。”的要求。
2.刪除原公告“8.其他”中第8.2條款,即取消“(1)投標人須已通過采購人(本公司)備案登記,未備案企業無投標資格。”的要求。
除上述調整外,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。請各潛在供應商按照澄清后的要求參與投標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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盱眙國聯建設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5日